水乡小镇二期(2.1、2.2)示范区景观改造提升工程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项目水乡小镇二期(2.12.2)示范区景观改造提升工程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湖北联瑞房地产有限公司,比选人为湖北联瑞房地产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湖北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2.1本项目的建设地点:鄂州市梧桐湖新城区

2.2本项目的比选范围:园区大门外饰草皮维修改造升级、市政道路沿线景观品质提升、零星景观维修改造工程等

2.3本项目的计划工期:4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绿化成活养护为6个月园建、安装、大门等除绿化外为24个月

2.4本项目的合同估算价:230万元

2.5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申请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申请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景观工程施工

3.1.2财务要求:比选申请人须提供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经审计机构审计认定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未发生亏损

3.1.3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1659日至201958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一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为2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景观工程)

3.1.4项目经理要求:必须具备园林景观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三年内至少完成一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为2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景观工程);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5信誉要求: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 其他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

3.2本项目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请比选申请人于2019430日至201955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30分(北京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同时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至湖北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399号联投大厦20楼)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4.2 比选文件每份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申请人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399号联投大厦20楼。

5.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 59 1430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比选人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hbslft.com/)、 湖北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网址:http://www.ltzbdl.com发布。

7.联系方式

人:湖北联瑞房地产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湖北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鄂州市梧桐湖新区凤凰苑         址: 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399号联投 大厦20

人: 赵先生                                人: 冯先生

    话: 15072454102                         话: 16602776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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