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湖新区西入口景观标识雕塑制作及安装工程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项目梧桐湖新区西入口景观标识雕塑制作及安装工程(项目名称)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湖北省梧桐湖新区投资有限公司,比选人为湖北省梧桐湖新区投资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湖北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2.1建设地点:鄂州市梧桐湖新区;

2.2项目规模:梧桐湖新区西入口景观标识雕塑高16米,长23米,厚4.6米;占地面积约110 平方米,详见效果图;

2.3项目合同估算价:190万元

2.4工期: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5比选范围:梧桐湖新区西入口景观标识雕塑深化设计、模型搭建以及制作(含基础、模型搭建)安装等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6质量目标:工程质量达到优质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申请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雕塑设计、制作及安装等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经营状态良好,未发生亏损;

3.1.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6522日至2019521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190元及以上的城市雕塑制作及安装工程项目(需提供合同关键内容证明材料)

3.1.4项目经理要求近三年至少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190元及以上的城市雕塑制作及安装工程项目业绩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

3.1.5信誉要求: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

结,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其他要求:

1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

3.2本项目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请比选申请人于 2019 515日至 2019 5 17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30分(北京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同时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至湖北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399号联投大厦20楼)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4.2比选文件每份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申请人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湖北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399号联投大厦20楼)

5.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9 522 9 30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比选人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hbslft.com/)、 湖北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网址:http://www.ltzbdl.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湖北省梧桐湖新区投资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湖北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鄂州市梧桐湖新东湖高新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文化路399号

科技创意城B01栋                          联投大厦20楼

联系人: 陈文杰                           联系人:周姣

电话:  15207109998                       电话:027-81361679  

 

 2019 5 13